新三板分层意见征求方案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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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次会议将分为三个议程,由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经理隋强通报新三板发展的概况和成效、通报“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三板的若干意见”配套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通报公布的分层标准及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三类标准: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 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