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2/11 信息来源:网络
政策享受: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为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的10%。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确定匹配比例。为鼓励上海的科技人员更多地领衔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并支持做好项目协调管理工作,其领衔项目划拨沪外地区的子课题部分,按其相应经费的2%予以匹配。
认定条件:
凡获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等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均可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资助。
政策依据:
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沪府发[2006]12号)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沪科合[2009]第007号)
受理部门:上海市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匹配资金管理办公室
管理机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参考网站:www.stc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