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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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 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纪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传统交易是由一家券商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了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 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 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的费用资本化》(财会[2006]3号)明确了企业费用资本化的范围。这项会计变更的意义不仅在于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更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类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政策扶持。 新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65908083 邮箱:invest@shufesp.com 微信:sufex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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